方法库 / SH/T 0129-1992
SH/T 0129-1992 石油蜡和石油脂灼烧残渣试验法
1992手头全文文本层。5 g±0.5 g、500℃±25℃、先灼 2 h、恒重差 0.
适用范围
- 石油蜡和石油脂中无机物杂质;也适用于有机物中以组分存在的无机物或挥发性无机物中的杂质。规定限量 0.05%(m/m)。
仪器 / 装置
- 电热板。高温炉 200~600℃ 可调,控制 500℃ ±25℃。陶瓷或石英蒸发皿/坩埚 50 mL。分析天平 0.1 mg。上皿天平 0.2 g。
试剂 / 材料 / 标样
- 硫酸,分析纯。洗液浸泡坩埚,蒸馏水冲洗,烘箱烘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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